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4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现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上财浙院〔2017〕39号)

相关材料及提交时间要求

一、相关材料下载

(1)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需材料

相关表格和参考资料(中高级)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

(3)以考代评系列申报表: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考代评系列)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著)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

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著)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请各位老师根据文件规定,注意材料提交时间节点,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所需提交材料

材料接收部门

11月22日(周三)前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纸质稿交到组织人事处28-417,

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836900082@qq.com

《2017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预申报)》

11月30日(周四)前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论文(著)材料

11月30日(周四)前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材料

图书馆

11月30日(周四)前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仔细阅读文件,参照《2017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目录》排列装袋(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外面),整理好相应的材料

交至所在处室、系(部)

(材料涉及的经历需提交佐证材料、相关处室及系(部)审核盖章)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按相关文件要求整理好相应材料

12月7日(周四)前

材料同上

纸质稿交到组织人事处28-417,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综合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836900082@qq.com

12月中旬

补交材料事宜

组织人事处2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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