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交通便利,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幽静,是理想的治学、求学之地(详见学校官网www.shufe-zj.edu.cn)。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6名(学校合同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需求表》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19时—6月1日17时。网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人事招聘平台(https://sczyzp.shufe-zj.edu.cn/zftal-hrm/vuejs/recruitment/index.htm)。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招聘证明材料(附件2)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5月22日19时—6月3日17时。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佐证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按不低于1:3确定入围素质测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应聘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2026年5月22日19时—6月1日17时)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素质测评程序
专职教师素质测评由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两个模块组成。各环节采取百分制,两个模块成绩占比均为50%。
1.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专业教学试讲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业成绩、技能水平、教学方法、学术潜力等。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的,按不低于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和岗位要求中所提及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毕业生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的证件(证明)或佐证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
面试中出现2名及以上专家打分低于60分者或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2)心理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及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素质测评成绩(素质测评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综合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咨询电话:0579-82166087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举报电话:0579-82166995
举报邮箱:jwjc_sczy@163.com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任
教师需求表
2.招聘证明材料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