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4年劳务派遣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3 点击数:

根据2024930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现就招聘笔试成绩公布、综合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笔试成绩

2024年劳务派遣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入围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

非技术岗位人员的面试为面试1,实验室技术岗位人员的面试包括面试1和面试2

1)面试1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2)面试2为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3)面试结束后计算岗位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技术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面试1成绩;实验室技术人员面试成绩=面试1成绩×50%+面试2成绩×50%

4)面试1或面试2不合格者、面试中出现2名及以上专家打分低于60分者,均不得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2.心理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综合面试安排

1.报到时间114日(周,实验室技术岗位应聘人员报到时间为13:00,其余岗位应聘人员报到时间为13:30

迟到10分钟后视为弃权。

2.报到地点

岗位

候考室

行政助理1

28-308

行政助理2、会计

28-420

实验室技术人员

28-412

(28幢行政楼位于图书信息中心对面)

三、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将在综合面试当天进行,具体复审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综合面试资格。

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费用由学院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安排在115日进行,需空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或合格但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



                     人事处

                      2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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