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9月30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现就招聘笔试成绩公布、综合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笔试成绩
2024年劳务派遣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入围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
非技术岗位人员的面试为面试1,实验室技术岗位人员的面试包括面试1和面试2。
(1)面试1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2)面试2为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3)面试结束后计算岗位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技术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面试1成绩;实验室技术人员面试成绩=面试1成绩×50%+面试2成绩×50%。
(4)面试1或面试2不合格者、面试中出现2名及以上专家打分低于60分者,均不得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2.心理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综合面试安排
1.报到时间:11月4日(周一),实验室技术岗位应聘人员报到时间为13:00,其余岗位应聘人员报到时间为13:30。
迟到10分钟后视为弃权。
2.报到地点:
岗位 |
候考室 |
行政助理1 |
28-308 |
行政助理2、会计 |
28-420 |
实验室技术人员 |
28-412 |
(28幢行政楼位于图书信息中心对面)
三、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将在综合面试当天进行,具体复审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综合面试资格。
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费用由学院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安排在11月5日进行,需空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或合格但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
人事处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