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3年专职教师招聘相关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根据2023328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3年专职教师招聘公告》,现就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一)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教学试讲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业成绩、技能水平、教学方法、学术潜力等。

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成绩单、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2023专职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527日(周),地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教学楼,各岗位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试讲教材见附表1

二、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

(二)综合面试安排

527日(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人事处将于当晚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入围28日(周)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将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具体复审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2.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安排在5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视情研究,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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