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018年下半年招聘辅导员、行政人员、教学秘书助理招聘笔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10 点击数: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下半年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目前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工作,名单如下:

一、缴费考试人员名单

(一)报考辅导员1岗位的万倩,之前因填写的是非指定报名表而没有通过资格初审。接到异议,我们在本人邮件压缩包内找到了另一份符合规定的报名表,经相关部门审核,万倩符合岗位报名要求,所以资格审查结果修改为通过。特此说明。

(二)若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但未在名单内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13日前(周四)上班期间向组织人事处(电话:0579-82162196

82166087)、纪委办公室(电话:0579-82166995)反映。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下半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教学秘书助理岗位缴费名单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12月16日(周日)上午9:00-11:00

考生需在考试前30分钟,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二)考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6号教学楼(具体教室以当天门贴名册为准)

学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南路99号

教学楼6幢指示图

三、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务必携带好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收取核验:

(一)资格复审材料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辅导员1、2岗位,学生处干事(心理咨询师)岗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辅导员1、2岗位需提供一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经历证明、或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等)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级、党支部、社团干部,主要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等。

2. 辅导员2岗位、学生处干事(心理咨询师)岗位需提供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复印件。

3. 学生处干事(心理咨询师)岗位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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