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办公室秘书 |
1 |
专业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相关高校办公室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
2 |
心理辅导员 |
2 |
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
3 |
出纳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以上学历,财经类中级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有高校相关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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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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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1.报名: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zjxy@mail.shufe.edu.cn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联系电话:0579-82166198 ,联系人:徐老师。
2.面试:面试对象经学院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4.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为学院合同编制,执行事业单位薪酬标准,年收入10万元左右。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应聘报名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