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5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教育部《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建成覆盖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该系统日后将影响到职称晋升、人事调动、离退休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数据收集完毕后,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将进行省内查重,全国查重,最后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核对。

现将我院教师系统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教师系统的填报工作十分重要,务必做到人员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请各处室、系(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请各位教职工于11月25日至12月1日按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采集指南》进行信息填报,并完成系统完整性检测工作。

3.请各位教职工于12月2日-12月7日提交《指南》规定复印佐证材料1份到本部门联络员处,完成系统填报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完整性进行签字确认。

4.各处室、系(部)联络员于12月8日前将本部门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处室、系(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完成。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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