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中生态廊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推荐浙中生态廊道专家顾问组成员的函》

作者: 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现将浙中生态廊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推荐浙中生态廊道专家顾问组成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6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将《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两份提交到28-416,并发送电子稿到1836900082@qq.com。

关于要求推荐浙中生态廊道专家顾问组成员的函

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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